承插式双壁缠绕管价格承插式双壁缠绕管价格承插式双壁缠绕管价格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HPD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施工规范 1.1 为在埋地高密度聚乙烯中空壁缠绕管管道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合理地应用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HPD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并充分发挥其性能,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便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无内压作用的埋地排水聚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 1.3 本规程适用于埋地敷设的聚乙烯管材的公称直径推荐范围DN200—DN1200。 1.4 本规程仅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高密度聚乙烯中空壁缠绕管。 1.5 本管道的适用温度范围为-40℃ ~ 55℃,管道内水温不大于55℃。 1.6 本规程可用于埋设在各种地质条件下或酸、碱性等腐蚀性土壤中。在湿陷性黄土、膨胀土、永冻土地区,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7 管道工程必须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遇本规程未涉及的问题或特殊情况时,变更设计应经设计单位的同意。 1.8 管道工程用的管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出具产品出厂合格证。 1.9 执行本规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及地区的有关标准规定。 承插式双壁缠绕管价格承插式双壁缠绕管价格承插式双壁缠绕管价格 二 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HPD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 术语符号 2.1 高密度聚乙烯中空壁缠绕管:以高密度聚乙烯(HDPE)为材料,采用特殊挤出工艺在热熔融状态下缠绕成型,属于结构壁管类A型管材,HDPE双壁|中空壁缠绕管采用以下连接方式: 2.2 电热熔连接带 由相同热塑料制作的焊接带,采用**热熔工具将连接部位加热后进行热熔,冷却后连接为一体。 2.3 不锈钢连接件 由不锈钢连接件,橡胶套组合而成,先采用橡胶套进行密封,后利用不锈钢螺栓进行固定,固定后连接为一体。 2.4 承插式连接 施工时承口对准插口,利用橡胶圈进行密封。 2.5 加强纤维热收缩套 加强纤维热收缩套由加强纤维收缩材料、热熔胶和安装辅件构成。加强纤维热收缩材料由聚乙烯塑料HDPE和增强纤维经交联后制成,在其表面加热后进行热熔,冷却后连接为一体。 2.6 环刚度 环刚度是管道抵抗环向变形能力的量度,可采用测试或计算方法定值,单位为KN/㎡。本公司A类产品为4、6、8、12、16KN/㎡。 2.7 土壤变形模量 管槽内回填土或原状土抵抗变形能力的量度,单位为Mpa或KN 2。 三 管材与管材连接材料 3.1 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HPD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的物理性能符合下列要求: 标准密度≥930Kg/m3,拉伸屈服应力≥23Mpa。弹性模量≥800Mpa。熔点130℃。 3.2 中空壁缠绕管环刚度应根据管道外压受力条件选用。管道位于车行道下,对于一般地基,管材的环刚度不宜小于6KN/㎡;对于软土地基,管材的环刚度不宜小于8KN/㎡。 3.3 管材连接材料有电热熔带和加强纤维热收缩套。 四 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HPD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水力计算 4.1 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HPD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的粗糙系数,应根据试验综合分析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采用N = 0.010。 4.2 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HPD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的流速、流程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v — 流速(m/s); n — 管壁粗糙系数; r — 水力半径(m); i — 水力坡降(%); Q — 流量(m3/s); a — 水流有效断面面积(㎡)。 4.3 排水管道设计流速在设计充满度下不宜小于0.6 m/s;雨污合流管道设计流速在满流时不宜小于0.70 m/s,较大设计流速不大于3.0 m/s。 五 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HPD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安装施工设计 5.1 聚乙烯(HDPE)双壁|中空壁缠绕管在车行道下时,管**较小覆土厚度(含路面层)如下表: 公称管径 较小覆土厚度 <400 0.7m 400 ~ 800 0.8m ≥800 1倍管径,并≮0.8m 当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HPD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埋设于车行道下时,管**与硬质路基层间应有不小于0.15m的砂土垫层作缓冲层。较小埋设深度可根据设计计算确定,必要时应采取分散上部土壤荷载的技术措施。 5.2 作用在埋地中空壁聚乙烯管道上的设计荷载应包括管道上的竖向土压力、地面上的车辆或堆积物荷载,车辆荷载按实际情况采用。 5.3 作用在管道上的竖向荷载应按下式计算: P1 = rs . h 式中: P1 — 作用在管道上的竖向土压力(KN/㎡); rs — 管**回填土的重力密实度(KN/m3); h — 管**的覆土高度(m)。 地面车辆荷载传递到埋地管道上的竖向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 jp0 P2 = (a+1.4h)(b+1.4h) 单个轮压传递到管道上的竖向压力。 式中: P2 — 地面车辆荷载传递到管道上的竖向压力(KN/㎡); j — 车辆荷载的动力系数,当h≥0.7m时,j=1.0; p0 —— 车辆的单个轮压(KN); a — 车轮着地长度(m); b — 车轮着地宽度(m)。 2、两个以上轮压综合影响传递的竖向压力(KN/㎡)。 (a+1.4h)(ncb+ di+1.4h) Σ P2 = nc jp0 n-1 i 式中: nc — 轮压的数目; di — 地面相邻两个轮压间的净距(m)。 3、作用在管道上的地面堆积压力P2可取10 KN/㎡。 4、作用在管道上沿纵向单位长度的总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Wc = p1 .De Fc = p2 .De Fs = p2 .De 式中: Wc — 由管道上覆土深度确定的竖向总土压力(KN/m); Fc —— 地面车辆荷载传递到管道**上的总压力(KN/m); Fs —— 地面堆积荷载作用在管道**上的总压力(KN/m); De —— 管道外径(m)。 5.4 管道抗浮稳定安全系数K值不得小于1.10。 5.5 相邻两检查井之间的管道长度不应**过70m。 一般情况下的正常施工顺序: 沟槽开挖 基础处理(含检查井基础) 连接、下管、校管 管槽回填 检查井砌筑 检查井回填 验收 六 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HPDE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管敷设施工 6.1 高密度聚乙烯(HDPE)中空壁缠绕管,应敷设在原状土地基或经开槽后处理回填密实的地层上。 6.2 高密度聚乙烯(HDPE)中空壁缠绕管道可同槽施工,但应符合一般排水管道同槽敷设设计施工的有关规定。 6.3 高密度聚乙烯(HDPE)中空壁缠绕管道埋深低于建构筑物基础底面时,管道不得敷设在建构筑物基础下地基扩散角受压的范围内。 6.4 地下水位**开挖沟槽槽底高程的地区,地下水位应降至槽底较低点以下0.3 ~ 0.5米。管道在安装、回填的全部过程中,槽底不得积水或泡槽受冻。必须在回填土回填到管道抗浮稳定的高度后才可停止降低地下水。 6.5 管道施工的测量、降水、开槽、沟槽支撑和管道交叉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及本地区排水管道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6.6 管槽开挖时,应根据现场的环境,管径、埋深、地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设备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6.7 管槽开挖时,应严格控制挖深,严禁**挖,不得扰动基底层原状土,设计标高以上0.2 ~ 0.3米的原状土应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如发生**挖和扰动,可换填粒径10 ~ 15㎜的**级配砂石料,并找平夯实。 6.8 雨季施工时,应尽可能缩短开槽长度,且成槽快、填快、并采取防泡槽措施。一旦发生泡槽,应将受泡槽的软化土层清除,换填砂石料或中粗砂。 6.9 管道基础可以采用砂砾基础,对一般的土质地段,基底可铺一层厚度H00为0.1m的粗砂基础找平,对软土地基,且槽底处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宜铺垫厚度不小于0.2m的砂砾基础,亦可分两层铺设,下层用粒径为5 ~ 40㎜的碎石,上层铺粗砂找平,且粗砂厚度不得小于0.05m。 6.10 管道基础应按设计要求铺设,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基础各部位的压实度应符合本规程表8.7及图8.7的规定。 6.11 当管槽底土基的承载力≥100KPA时可直接采用;当土基承载力<100kpa而>50kpa时,可采用两层铺设,下层用粒径10 ~ 40㎜的级配碎石厚度150㎜,上层铺100㎜厚的粗砂;当土基承载力>50kpa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加固处理,土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后再按两层铺设要求进行施工。 6.12 开槽后,对槽宽、槽深、基础表面标高、检查井、沟内污泥杂物、基面扰动等作业项目,应分别进行检验,合格后才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6.13 管道铺设 1)铺管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对沟槽的宽度、深度和基础平整度进行检查,是否具备安装条件; 2)搬运管材。管材宜用起重机搬运。搬运时必须轻抬、轻放,严禁在地面拖拉、或用铲车、叉车、拖拉机牵引等方法搬运管材; 3)下管可用人工或起重机进行。人工下管时,可由地面人员将管材传递给沟槽底施工人员。对大开挖沟槽且槽深大于3m也可用非常金属绳索系住管身两端,保持管身平衡均匀溜放至沟槽内,严禁将管材由槽**翻滚到沟槽内。起重机下管时,应用非金属绳索扣系住管材两端距管口1/4处,严禁穿心吊装。混合开槽或支撑影响,宜采用从槽的一端集中下管,在槽底将管材运至安装位置,再进行安装作业。 4)下管安装作业中,必须保证沟槽排水畅通,严禁水泡沟槽。雨季施工时,应注意防止管材漂浮,管线安装完毕尚未填土时,一旦遭水浸泡,应进行中心线和管**高程复测和外观检查,如发生位移,漂浮等现象,做返工处理。 5)管材长短的调整,根据用户实际要求确定。 *七章 聚乙烯(HDPE)双壁|中空壁缠绕管回 填 7.1 管道间接口安装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应先回填到管**以上(*5.1条规定的厚度)。 7.2 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以上(如*5.1条所确定的)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严禁用机械推土回填。 7.3 回填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带水回填,不得回填淤泥、**物及冻土。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石块、砖及其它杂硬物体。 7.4 沟槽回填应从管道、检查井等构筑物两侧同时对称回填,确保管道及构筑物不产生位移,必要时可采取限位措施。 7.5 从管底到管**以上0.4m范围内的沟槽回填材料,可采用碎石屑、粒径小于40㎜的砂砾、中砂、粗砂或开挖出的良质土。 7.6 槽底在管基支承角2a范围内必须用中砂或粗砂填充密实,与管壁紧密接触,不得用土或其它材料填充。 7.7 回填要求 1)管**0.7m以上部分回填土,可采用机械回填,但必须从管材两侧同时回填并夯实,也可使用碾压机械。 2)沟槽应分层对称回填、夯实,每层回填高度应不大于0.2m。在管**以上0.4m范围内不得用大型夯实机具夯实,回填要求及压实度要求祥见表7.7及图7.7。 7.8 管道与检查井连接 管**以上检查井部位砌筑应在管道回填之后进行,砌筑窨井时,管口应缩进井内壁30~50㎜,并用砂浆粉刷成“喇叭口状”周围须先用砂浆填充密实,之后再砌筑砖块。 7.9 检查井周围回填要求: 1)检查井周围回填材料与管道用料要求一致。 2)回填土须分层夯实,每层回填厚度不大于0.2m,密实度>90%。